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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和成都海关 分别向文物部门移交罚没追缴物品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没收、追缴文物的移交办法》,经四川省文物局与各有关部门沟通,近期四川省省级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成都海关先后向四川文物部门移交了1402件(套)文物、艺术品和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

11月25日,四川省省级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将今年资产处置工作中发现的252件(套)物品移交四川省文物局,包括佛像、唐卡、玉石器、珍稀野生动物制品、近现代著名艺术家油画及社会经济变迁物证等物品。目前这些物品已指定四川博物院收藏。11月27日,成都海关又向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移交了1150件罚没追缴物品,包括盘羊角、河马牙雕刻件、小叶紫檀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这是四川省省级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和成都海关自2019年以来第三次向文物部门移交罚没追缴物品。

近年来,四川省文物局先后接收海关、国资、公安、军事法院等部门移交的各类物品逾2000件(套),举办专题成果展一次。在现有法规体系下,四川省文物局与有关部门密切开展合作,共同做好罚没追缴物品移交工作,建立起高效、便捷、畅通的工作机制,在丰富四川省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推动移交物品研究、保护和展示的同时,对震慑有关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众对文物标本的保护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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