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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长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担当作为

山西省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作为办案单位、长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执法机构查处的“山西某集团有限公司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案”,先后入选国家文物局发布的“2022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优秀案卷”和“第五届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近年来,长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针对长治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形势和特点,抓队伍强素质、拓思路敢亮剑、促合力守初心,为筑牢文物安全防线,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强化队伍建设,展现执法新形象

长治市历史文化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物类型多样,作为文物大市,各类不可移动文物达6833处,这给文物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需具备更高执法业务素质和更全面文物专业知识的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力量,更好适应文旅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特点,确保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设置的相对独立性,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长治市在全省率先整合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7大执法领域和市辖4个区的文化执法队伍,于2019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长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执法六大队负责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设定编制8名,其中正科1名,副科2名,把文物行政执法作为一项基本职责。

长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高度重视文物执法工作,及时听取文物执法工作汇报,分析研判执法工作形势,研讨文物领域违法案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培养能力强、业务精的执法队员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定期组织年度执法业务培训,深化福建、山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举办联合执法培训班,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邀请先进地市专家授课,开展法治学习教育、执法业务大练兵、送学下基层等活动,不断加强全市执法队伍建设。

长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现有1名同志入选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师资库,10名同志入选山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师资库,其中文物领域1人,入选总人数位居山西省第一。2023年长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山西省第三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中,荣获团体全能一等奖,2名队员包揽4项个人赛一等奖。在代表山西省参加的第三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中,荣获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团体三等奖,个人案卷纠错获第二名。

坚持强基固本,探索执法新模式

以防为主,执法巡查常态化。执法人员始终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预防为主,以国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日常执法巡查工作重点,不断强化文物执法巡查力度。同时将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围绕全市文物工作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针对薄弱环节,科学谋划开展各阶段专项检查。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长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导,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抽查,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干预、早制止。

依法执法,案件查处规范化。积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接长治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接诉即办”的工作机制。一旦接到文物违法线索举报投诉,执法人员会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及时处置违法线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国家文物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本级文物执法操作细则,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保存归档工作,做到文物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高标准落实法制审核工作,依法依规对重大案件开展集体讨论,严格落实“双公示”,通过“信用长治”按期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技防赋能,安全监管信息化。山西省文物安全监管系统于2023年投入使用,集高点监控、烟雾传感、红外传感、水浸传感、温湿度传感和门禁传感等多种功能,实现对18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覆盖。长治市财政累计投资368万元,建设完成市级文物安全视频监控平台,实现对全市市保单位监控全覆盖,并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长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充分运用技防信息化成果,依托省市安全监管平台,全面加强文物领域违法线索跟踪监测、数据梳理研判,有效提升文物行政执法技防水平。

部门公众共建,提升执法新效能

积极构建市县协同、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执法格局,通过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推进督查整改、典型案例公布等方式,压实文物安全责任,推动全市文物系统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的职责使命。注重各县文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建立市县两级执法队包联机制,启动师资帮扶巡讲、案卷评查等行动,将文物执法作为培训和指导的重要内容。通过与公安、规划、住建等部门召开文物安全联席会议,提高联合协调处置能力,形成优势互补。法院、检察院与文物部门沟通协调,强化案件会商、案件移送等工作,增强了执法合力。目标责任考核、文物专项考核指标发挥着促进文物事业发展的指挥棒作用。

坚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执法人员把文物法制教育贯穿执法全过程,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定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法律宣传页、张贴海报等形式,调动公众参与文物保护的积极性。宣传推广全国文物犯罪线索举报平台微信小程序,激发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热情,鼓励公众提供文物违法犯罪线索。


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潞安府城隍庙开展志愿服务宣传


强化宣传引导,借助日常执法巡查、安全隐患排查等时机,积极向文保单位周边居民宣讲“两线”概念,把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到每一个角落,充分发挥文保员、志愿者的作用,引导他们有效地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工作,经常性开展志愿巡查、讲解服务,发现涉嫌文物违法行为及时向属地文物部门报告。通过扩大文物保护工作的群众基础,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促使文物保护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自觉。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文物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为长治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局提出要求、指明方向,更是基层执法人员和文物工作者“亮剑”的底气和根本遵循。

(作者:杨泽坤;单位:山西省长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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