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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两高报告看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实践

来源:国家文物局

“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案开创以国内民事诉讼追索流失海外文物新途径,河北山海关、山西右玉法院建立长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机制。”“以公益诉讼保护涉台涉侨文物,让乡愁有寄托、家国驻心怀。”“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保护,指导河北、湖南、甘肃、宁夏等地检察机关开展红色资源、长城、古城遗址等公益保护;指导贵州、云南、西藏、新疆等地检察机关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保护。”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工作报告中明确写入文物保护的司法创新实践,充分彰显了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文物工作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为文物保护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开创追索流失海外文物新途径

为何“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案会写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案显示了国家保护传世文物、守护地方民俗的态度与决心。

祖师信仰是闽南地区重要的宗教信仰,将祖师遗体塑成肉身像并进行供奉是该地区习俗。章公祖师生于十一至十二世纪,在福建阳春青龙山道庵修行并坐化,当地民众在宋代为供奉章公祖师像而建普照堂,章公祖师像受到当地民众供奉崇拜延续至今。普照堂及所供奉的章公祖师像属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和东埔村集体所有财产。

1995年章公祖师像被盗。2015年3月,荷兰王国居民奥斯卡·凡·奥沃雷姆(以下简称奥斯卡)在匈牙利展出一尊中国宋代肉身佛像。两村村民经与照片及祖师遗物对比,发现该佛像为被盗的章公祖师像。两村村委会向奥斯卡主张返还未果,于2015年12月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章公祖师像。

“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案发生后,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与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及驻荷使馆密切配合,通过外交、司法及民间协商等多种途径开展追索工作。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案涉佛像与1995年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普照堂内被盗流失的宋代章公祖师像具有同一性。章公祖师像在荷兰仅是一件具有异域特色的文物,但在中国章公祖师像的诞生地、保存地,则是当地祖师信仰的重要信物,承载着当地众多信众的精神寄托。于法而言,章公祖师像作为集体所有的传世文物,阳春村和东埔村村民对章公祖师像的集体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于情而言,作为祖师信仰的信物,章公祖师像应当返还给信众村民;于理而言,作为人类遗骸的文化财产,章公祖师像亦当回归其原始文化氛围和故土环境。在章公祖师像被盗、未经中国政府许可非法流失到国外后,阳春村委会和东埔村委会有权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跨境追索,要求非法占有人返还流失的珍贵文物。2020年12月,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奥斯卡向阳春村委会和东埔村委会返还章公祖师肉身佛像。2022年7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案开创了依据中国法律通过民事诉讼追索流失海外文物的先例,在探索涉外文物司法裁判规则、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方面具有示范意义;宣示了我国文物法律的域外适用,首次明确流失海外文物适用被盗时文物所在地法律,有力维护了文物流出国利益;彰显了我国坚定维护文化财产国际条约的立场,对国内法作出与国际条约目的和宗旨相符的解释。该案例为阻断我国文物海外流失提供了司法支撑,为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索海外文物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对文物销赃海外亦具有警示和防范作用。

探索长城司法保护新路径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具有特殊的历史文化价值。

“被告朱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港区文旅局支付修复费用24237元,并在全国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2020年底,一则针对在长城墙体喷涂油漆行为的法庭判决引发社会关注。

作出判决的法庭,是河北山海关长城文化保护法庭,2022年6月30日该法庭挂牌成立,长城司法保护迈出创新步伐。长城文化保护法庭集中管辖秦皇岛全市辖区范围内涉长城文化资源和长城保护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山海关古城内的不动产交易、资产置换、涉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相关纠纷、非诉执行等全部纳入该庭受案范围。截至目前已受理案件67件、结案65件。

与河北山海关长城文化保护法庭挂牌同日,由山西省高院、朔州市中院、右玉县法院共同设立的山西右玉长城司法保护基地挂牌成立,是山西省首个长城专门性司法保护基地,成为司法守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一个生动缩影。

相关负责人表示,右玉长城司法保护基地,是人民法院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彰显政治担当,司法守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生动实践,基地将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长城历史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持续强化司法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持续探索长城司法保护的新路径。

拓展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新实践

多年来,国家文物局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紧密合作,深入推进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实践,建立健全公益诉讼、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在长城保护、革命文物保护、文物安全等方面,不断加强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合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文物保护难题。

近些年,在深化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合作中,国家文物局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同频共振,尤其是涉台涉侨文物保护,不断拓展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的新实践。指导福建、广东等地开展涉台涉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重点针对相关历史文化街区、传统建筑和古村落以及侨批、银信等文物和文化遗产,协同破解职责不明、养护不力、利用不足等难题。福建厦门、泉州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促进盐兵楼、余光中故里等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修复、文旅融合发展,合力画出最大同心圆。广东江门运用公益诉讼助推世界文化遗产开平碉楼与村落保护综合治理,广大侨胞高度认可、踊跃捐款修缮。

2020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明确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的重点予以部署推进,为各地检察机关积极用好现有政策和法律依据、加大保护力度提供指引。截至2022年底,共有18个省份将文物保护纳入公益诉讼范围。

近些年,在各方的共同的努力下,文物保护已成为社会共识,国家文物局将不断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在打击文物犯罪、加强执法督察、保护文物领域知识产权、探索公益诉讼等领域形成合力,大力推进文物法治建设,为文物保护筑牢屏障。

两高报告里的近年文物内容回顾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

审理一批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老字号和文创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案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福建法院加强古厝、廊桥等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

贵州法院积极保护传统村落留住乡土文明。

2022年

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旗帜鲜明保护革命文物和红色遗存。河北法院审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一体化保护长城遗迹和历史、环境风貌。江苏法院完善大运河司法保护机制,促进河道治理和文化遗产保护。福建法院在世界遗产地、历史文化街区等设立巡回法庭,保护文化根脉传承。贵州法院发出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守护乡愁记忆。

举办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论坛,在甘肃敦煌举办中华司法研究论坛,深化中华司法文化研究。

2023年

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案开创以国内民事诉讼追索流失海外文物新途径,河北山海关、山西右玉法院建立长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机制。

举办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论坛,发挥中华司法研究会作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共同推动中华法治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

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拓展办案范围,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

2021年

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检察机关开展长城保护专项监督,新疆检察机关开展文物古迹专项保护行动。

2022年

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5554件。

办好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稳妥办理网络治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案件。

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铸魂,学党史忆检史,传承红色基因。

与7部门共同制发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意见;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开展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995件,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9400处。

2023年

以公益诉讼保护涉台涉侨文物,让乡愁有寄托、家国驻心怀。

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保护,指导河北、湖南、甘肃、宁夏等地检察机关开展红色资源、长城、古城遗址等公益保护;指导贵州、云南、西藏、新疆等地检察机关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保护。

协同退役军人事务部开展专项监督,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2.3万处,做实尊崇英烈、永远铭记英烈。

(李瑞 李元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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