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5月6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群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关强,中央宣传部文化艺术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汉俊,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综合协调组关于普查第一阶段进展汇报,各组负责同志补充发言。会议指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以来,迅速落实领导小组部署,全国普查工作全面推进。国省市县四级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部完成组建、落实双组长制。与成员单位加强沟通,与中直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与自然资源部会商普查合作,为国资委系统进行普查动员。印发普查总体方案及宣传方案,完善普查标准规范与系统软件,完成基础数据准备。与财政部共同制定普查经费保障方案,逐级落实普查经费。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普查试点,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做法。压茬开展六大片区普查轮训,持续开展线上培训,完成文物领域最大规模行业集训。开设普查专题专栏,及时报道重要会议、重要进展等。向纪检监察部门梳理提供文物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加强调度督导,各地机构、人员、培训、经费基本到位。普查第一阶段主要任务顺利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听取了信息数据组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技术方案》修订情况的汇报,听取了业务指导组关于普查计量标准、年代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等调整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技术方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
会议强调,5月1日起,普查进入实地调查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巩固既有成果,全力推进落实第二阶段任务,筹备召开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按程序印发普查标准规范和信息技术方案,抓紧印发经费保障方案,采购配发普查设备,调试部署国省两级普查综合管理系统。
会议要求,各组要把握普查转段要求,加强沟通合作,持续落实重点任务。要继续推进部门联合发文,开展专题研究,加强调度督导,做好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及时研究解决一线反映的普遍性问题,确保实地调查顺利推进。会议就强化政治引领、做好宣传报道、保障数据安全、严守廉洁纪律等作出专门部署。
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文宣)